刚刚,两海运散货船相撞,注意船期延误!
刚刚,两海运散货船相撞,注意船期延误。据悉,当地时间10月24日(周日)上午,两艘散货船在卡纳卡莱海峡北部入口海域附近发生相撞事故,据土耳其当地媒体报道,两艘散货船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坏,所幸没有造成船上船员受伤。
10月24日早上,载重吨200,000吨的散货船“Benitamou”号和载重吨30,000吨的散货船“BC Vanessa”号共同驶向加里波利附近的一个锚地,当时天气较为恶劣,大雾天气导致能见度受限。
大约在 06:00 时,散货船“BC Vanessa”号的船头撞到了散货船“Benitamou”号左舷中部位置,在这艘船的船体上留下了一个比较大的洞。巨大的冲击力也严重损坏了散货船“BC Vanessa”号的船头。
土耳其海岸安全总局得知此消息后向现场派出了三艘拖船和两艘救援响应船。目前,散货船“Benitamou”号船体持续进水,但没有报告环境污染或人员伤亡。两艘船只都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
土耳其当局告诉当地媒体称,两艘船都将接受彻底的潜水检查和临时维修,然后才能获得继续航行的许可。
据悉,散货船“BC Vanessa”号的AIS信号在发生碰撞前的几小时没有被接收到。根据 Pole Star 和 MarineTraffic 提供的数据显示,该船最后一次记录的 AIS 信号是在10月23日(周六)午夜前不久。
散货船“Benitamou”号的AIS 信号数据没有显示出明显的违规行为。截至10月24日(周日)晚间,该船已停泊在马尔马拉附近海域。
船舶雾航时船舶应做准备和航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根据能见度及时作出判断:
1. 当能见度小于5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处于雾航的戒备状态,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工作,开启雷达并调整到最佳状态,注意守听VHF和加强了望等。
2. 当能见度小于3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严重不良,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进行系统观测,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3. 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二、雾中航行应注意:
1. 全船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以免干扰驾驶员的听觉,驾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2. 当航经近岸、船舶密集、水道狭窄等复杂水域遇雾时,应视情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了望人员,船首了望人员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3. 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
4. 充分利用AIS、雷达、VHF等助航仪器,获取他船的信息跟踪其动态,视情发布本船雾航警报,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对碍航船应及早协调避让,避免造成行动上的误会。
5. 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严禁使用自动舵。
6. 船长和驾驶员均应熟悉本船雷达和避碰雷达的特性,通过变换距离档,调整增益、雨雪抑制等以发现微弱目标及识别假回波。
7. 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做好操纵主机的一切准备,报告轮机长,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8. 应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随时警惕对方行动。雾中两船相遇,致有碰撞危险时,无直航船、让路船之分,两船均应及早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动,采取避让行动时。
9. 对于海上固定的渔区在设计航线时就应考虑远离,沿岸航行应注意到渔网渔船随时出现的可能性,谨慎驾驶提前警惕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