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FDA认证标准
食品FDA认证
FDA对食品、农产品、海产品的管理机构是食品安全与营养中心(CFASAN),其职责是确保美国人食品供应安全、干净、新鲜并且标识清楚。中心监督的食品每年进口2400亿美元,其中150亿属于进口食品,中心的主要监测重点包括:
1、食品新鲜度;
2、食品添加剂;
3、食品生物毒素其它有害成份;
4、海产品安全分析;
5、食品标识;
6、食品上市后的跟踪与警示。根据美国国会于2003年通过的反恐法,美国境外的食品企业在向美出口前面必须向FDA注册, 并在出口时向FDA进行货运通报。
食品FDA认证范围
按照《美国第107-188公共法》必须向FDA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下:
1、酒和含酒类饮料;
2、婴儿及儿童食品;
3、面包糕点类;
4、饮料;
5、糖果类(包括口香糖);
6、麦片和即食麦片类;
7、奶酪和奶酪制品;
8、巧克力和可可类食品;
9、咖啡和茶叶产品;
10、食品用色素;
11、减肥常规食品和药用食品、肉替代品;
12、补充食品(即国内的健康食品、维生素类药品以及中草药制品);
13、调味品;
14、鱼类和海产品;
15、往食品里置放和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物质及制品;
16、食品添加剂和安全的配料类食用品;
17、食品代糖;
18、水果和水果产品;
19、 食用胶、乳酶、布丁和馅;
20、 冰激淋和相关食品;
21、 仿奶制品;
22、 通心粉和面条;
23、 肉、肉制品和家禽产品;
24、 奶、黄油和干奶制品;
25、 正餐食品和卤汁、酱类和特色制品;
26、 干果和果仁;
27、 带壳蛋和蛋制品;
28、 点心(面粉、肉和蔬菜类);
29、 辣椒、特味品和盐等;
30、 汤类;
31、 软饮料和罐装水;
32、 蔬菜和蔬菜制品;
33、 菜油(包括橄榄油);
34、 蔬菜蛋白产品(方肉类食品);
35、 全麦食品和面粉加工的食品、淀粉等;
36、 主要或全部供人食用的产品;
食品FDA认证标准
FDA标准下对食品的要求:
1. 食物应该是安全的,没有掺假的,并且,按照3-601.12(如实呈现)的规定,诚实地呈现。
2. 来源:
(A) 食品应从符合法律的来源获得。
(B) 在私人家中准备的食物不会被用于人类消费。
(C) 包装食品应按法律规定标明,包括《联邦法规21章》第101条款关于基本食品标签、《联邦法规9章》317条关于标签、标记设备和容器的规定,以及《联邦法规9章》381条部分标签规定,并按文中3-202.17(剥壳贝的包装)和文中3-202.18(剥壳贝的鉴定)的规定。
(D) 密封容器内的食材应从食品加工厂取得,食品加工厂由对该工厂有管辖权的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管理。
3. 接收的规格:
(A) 温度:安全食品的温度控制应在57摄氏度(135oF)或更高的温度下进行。
(B) 添加剂:禁止使用不安全或未经批准的食品或颜色添加剂。添加剂超过《联邦法规21章》170条- 180条对于食品添加剂规定的数额被认为是预先批准的物质超过了《联邦法规21章》181条-186条中规定的数量。禁止使用不安全或未经批准的食品或颜色添加剂。
4. 免受污染的保护
(A) 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卫生,不得随意触摸食品,也不得多次使用餐具来品尝将要出售或供应的食物。
(B) 食品包装应处于良好状态,并保护内装物的完整性,使食品不受掺假或潜在污染物的影响。
(C) 冷冻、商业加工和包装的原始动物食品可与冷冻、商业加工和包装的即食食品一起储存或展示。
(D) 整个,未切,生水果,蔬菜和坚果的外壳,需要剥皮或剥落,然后消费;
(E) 除盛有可轻易和明确识别的食物的容器(如干面食)外,盛载食物或食物配料的工作容器,如食用油、面粉、草药、马铃薯片、盐、香料及糖等,均须标明食物的名称。
(F) 防止食品和原料污染,食品应保护不受交叉污染,为每种类型食物使用单独的设备,在设备中安排每一种食物,这样就可以防止一种类型的交叉污染。
(G) 清洁设备和器具,并按照文中4-703.11(通过热水、化学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将食品储存在包装、包覆容器或包装物中,在打开前,清洁密封的可看到土壤的食品容器,保护食品容器,当箱子或外包装被打开时,包装在一起的食品容器从开口上盖过,根据文中6-404.11(不良商品的隔离与归置)的规定,在食品机构中储存被损坏、变质或被召回的食品。
(H) 防止用作冷却剂的冰的污染,包装食品不得与冰或水直接接触。
(I) 食品储藏:
- 食品储藏应位于一个干净和干燥的环境;
- 储藏地点未接触飞溅、灰尘或其他污染的;
- 食品至少放置在地板上方15cm(6英寸)。食物禁止储存在:在更衣室、在卫生间的房间里、在更衣室、在垃圾的房间里、在机械室、在没有屏蔽的污水管道下、在漏水的水管中,包括漏水的自动洒水喷头,或在水凝结的线下面、在开放的楼梯间、在其他污染源下。禁止使用有毒或者以前用来储存有毒或有毒物质的容器。
(J) 水果的清洗:
- 除本条(B)项所指明的情况外,以及除整体外,生水果及蔬菜须在食用前由消费者清洗,生水果及蔬菜在切割前须在水中彻底清洗,以除去土壤及其他污染物,并须连同其他配料、煮熟、供食用或以即食形式供人食用;
- 水果和蔬菜可以使用7-204.12(水果蔬菜化学清洗)节规定的化学品清洗;
- 用于现场生产化学品的设备,需要符合《联邦法规21章》173条-315条的规定,用于清洗或帮助水果和蔬菜去皮的化学品,用于原料、全水果和蔬菜的清洗,应按照制造商的指示使用。
(k) 在制作过程中,未经包装的食品应受到保护,免受环境污染源的污染。
(I) 丢弃或重新处置不安全、掺假或已受污染的食品
5. 对食品有机体生长的限制
(A) 食品冷却: 如果是由环境温度下的成分制成的话(如重组食品和金枪鱼罐头),安全食品的时间/温度控制应在4小时内冷却至摄氏5度(41℉)。
(B) 冷却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标准,根据冷却食物的类型,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法:
- 把食物放在浅锅里;
- 把食物分成更小或更薄的部分;
- 使用快速冷却设备;
- 其他有效方法。
6. 准确的陈述、标签
准确的表示:认证标准。
包装食品应符合《联邦法规21章》131条-169条和《联邦法规9章》319条规定的身份要求和成分要求标准,并符合《联邦法规21章》130条规定的食品标准。 如实呈现(3-601.12):以一种不误导或误导消费者的方式,为人类消费提供食物。食物或颜色添加剂,彩色的外包装,或灯光,不能被用来歪曲食物的真实外观、颜色或质量。
标签:
(A)食品标签应符合法律规定标记在设备和容器上,包括《联邦法规21章》101条对食品标签和《联邦法规9章》317条对标签的法律规定。
(B)标签信息应包括:
- 食品的通用名称,或者一个充分表明身份的描述
- 如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组成,按重量占主导地位降序排列成分和亚成分表,包括人工色素,人工香料和化学防腐剂,如果食物中包含的话。
- 准确申报的净数量。
- 制造商、包装商、经销商的名称和营业地点
- 食物中所含的主要过敏原成分的名称,除非食物来源已经是各自成分的共同或常用名称的一部分了
- 除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外,根据《联邦法规21章》和《联邦法规9章》317条B部分的规定注明营养标签。
(C) 消费者可自我分配的散装食品,应在消费者的普通视野中醒目标明以下信息:提供食品的制造商或加工者
(D) 如果法律要求,消费者警告应体现在标签上;食品企业和制造商信息不得隐藏和篡改。
7.化学品
化学消毒液应:
(A) 符合《联邦法规40章》180条-940条对活性和惰性成分在抗菌配方中的使用(食品接触表面消毒解决方案)的要求。
(B) 符合《联邦法规40章》对农药化学品的要求
干燥剂:
与卫生处理结合使用的干燥剂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根据《联邦法规21章》182条中所规定的,通常被认为是安全的物质,或《联邦法规21章》184条规定被确认安全的物质
(B) 根据《联邦法规21章》186条被确认为安全的间接食品可作为预期用途。
(C) 由有资格参加科学培训和经验的专家通过评估直接或间接添加的物质认可其安全性
(D)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第409节所述的有效的食品接触通知的类别
(E) 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FDCA)201条批准作为干燥剂的一种物质
(F) 在《联邦法规21章》中174-178部分,特定的一种间接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干燥剂
(G) 根据用于在食品接触用品中使用的物质的监管门槛要求,在规定的要求下使用的干燥剂。
8. 农药
在食品中不得使用跟踪粉农药,如果使用,用一种无毒的追踪粉末,如滑石粉或面粉 。
9. 食源性疾病如何减少?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1997-1997年的监测报告,“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美国”,确定了食源性疾病最重要的因素。这些广泛的贡献因素中有5个直接与零售和食品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关,并被FDA统称为“食源性疾病风险因素”。他们是:来自不安全原料的食品、不充分的烹饪、保持温度不当、受污染的设备、差的个人卫生。
10. 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A) 通过一个认证程序展示了对所需信息的熟练程度的认证食品保护经理
(B) 用于在食品制备过程中执行关键的操作步骤的标准操作程序
(C) 食谱卡片,包含了准备食物的具体步骤和食品安全的关键限制,如最后的烹饪温度,需要被监测和验证
(D) 采购说明
(E) 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和维护
(F) 监控程序
(G) 记录
(H) 限制或排除员工的员工健康政策
(I) 经理和员工培训
(J) 持续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K) 具体的目标导向计划,如风险控制计划(RCPs),控制食源性疾病风险因素的程序
11. 食品加工
减少氧包装,食品法典第3-502.12条规定了那些正在进行低氧包装(ROP)操作的操作人员在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计划中要达到的标准。除非监管当局要求事先批准HACCP计划,否则HACCP计划连同相关记录的监测和纠正措施,只需要在检查时提供并可接受监管当局的批准。其他食品制造/加工操作,除上文所述的ROP(低氧包装)外,食品法典规定,食品机构经营者必须根据HACCP计划的事先批准,获得所有食品制造/加工操作的监管机构的差异。
以上就是关于“食品FDA认证”的相关内容,了解更多请咨询海外顾问帮。
【海外顾问帮】是协助国内企业和个人跨境发展一站式的服务中心,协同全球专家顾问,坚持透明服务,打破跨境壁垒,为食品FDA认证提供一站式服务,咨询电话: 400-106-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