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包装法案 2 (VerpackG2) – 零售商可以期待什么?
根据联邦环境局的数据,2018 年德国产生了约 1890 万吨包装垃圾。其中 69% 被回收利用。旨在确保包装物尽可能高的回收率的《包装法》自 2019 年起在德国生效。 两年有效期后,联邦议院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法律修正案,也是为了满足要求欧洲法律。今年和明年,《包装法》将通过新的法规进行补充。在线平台、零售商和物流商的综合义务自2021年7月3日起生效。
包装法2的目标
《包装法》修正案的目标是在德国法律中实施欧盟法律。对于处理包装的贸易商来说,这会带来一些变化。例如,扩大了一些义务的适用范围。未来,新的目标群体将被纳入法规。其中包括履行服务提供商或市场运营商,例如亚马逊和 eBay。一项重大变更已自2021年7月3日起生效。自该日起,不受系统参与影响的包装的最终分销商有义务向包装提供有关退货的信息。
VerpackG2 – 有什么变化?
任何人,作为包装法意义上的制造商或分销商,在商业基础上销售不受系统参与的包装,有义务在实际交付地点或其附近免费取回。收集不必由义务方进行。正如已经提到的,新的内容是必须“通过在适当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措施及其目的”来提供有关返回选项的信息。
什么是不需要系统参与的封装?
《包装法》第 15 (1) 节定义了哪些包装包含在不受系统参与约束的包装中。这些包括:
1)运输包装
它们通过避免直接接触货物和避免运输损坏(零售)来促进货物的处理和运输。它们通常不打算传递给最终用户。典型的例子是托盘或大包装
2)销售和外包装
… 私人最终用户在使用后通常不会将其作为废物产生。这包括专供工业或商业公司使用的销售或外包装
… 由于有害物质和/或健康风险而无法参与该系统
… 用于灌装含有污染物的货物
3)可重复使用的包装
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旨在重复使用。这包括可以清洁的包装,也包括由押金系统资助的餐饮业的包装。
《包装法2》修正案生效
创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为三个阶段。虽然各种变化只会在2022年期间生效,但第一阶段的调整自2021年7月3日起生效。
- 根据 § 14 的回收/回收义务(新:可重复使用的包装)
- 最终分销商根据 § 15 通知最终用户的义务
- 提供财政和组织资源
- 外国制造商获得授权的可能性
- 根据 § 14 的系统信息义务
- 系统财务绩效的证据
- 系统的破产保护安全
- 体积流量证明专家的电子签名
- 在 LUCID 包装注册中:包括有关欧洲/国际税号的信息
押金和回收义务的延期最早将于2022年1月生效。 包装法2实施的第二阶段包括以下义务:
- 根据 § 15 提供有关回收/回收义务的证据的义务
- 根据 § 15 对文档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自我控制
- 根据 § 31 的单向存款义务
- 根据第 15 条提供财务和组织资源
- 根据 § 14 在网站上的系统信息义务
自2022年7月1日起,延期注册要求将生效。任何想要使用受零售商许可的包装的人现在都必须在双系统中注册。将来,市场有义务检查其经销商的行为是否正确。履行服务提供商也是如此。
WEEE / 包装法 / 电池法
第三阶段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包括以下要求:
- 将注册义务扩展到所有分销商和
- 服务包装的最终经销商
- 关于包装类型的新信息
- 根据 § 7 和 § 9 声明系统参与的义务
- 在线市场和履行服务提供商的注册/检查义务
这意味着并非所有要求都已实施。进一步的更改将在以后生效: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有义务在待去区域使用可重复使用的替代品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EWK 饮料瓶的单独收集义务
-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PET-EWK 饮料瓶中回收材料的最低比例(25%)
- 从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 EWK 饮料瓶中回收物的最低比例 (30%)
一次性塑料禁令条例 (EWKVerbotsV)
与《包装法》2 同时,《一次性塑料禁止条例》(EWKVerbotsV) 于 2021 年 7 月 3 日生效。这禁止将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投放市场。
可能不再投放市场(仍然允许清仓):
- 棉签(医疗器械除外)
- 刀具
- 盘子
- 吸管(医疗器械除外)
- 搅拌棒
- 气球棒
- 由发泡聚苯乙烯 (EPS) 制成的外带食品容器
- 由发泡聚苯乙烯 (EPS) 制成的饮料杯和容器
- 所有产品均由可氧化降解的塑料制成
一次性塑料标签法规 (EWKKennzV)
EWKVerbotsV 和 VerpackG2 由一次性塑料标签条例 (EWKKennzV) 补充,该条例也于 2021 年 7 月 3 日生效。
对于这些,投放市场的一次性塑料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或产品本身上标明:
- 将来,一次性塑料饮料杯必须在杯子上贴上标签。
- 包装上的标签要求包括卫生插入物(卫生巾)、卫生棉条、卫生棉条涂抹器和湿巾,例如用于个人和家庭护理,以及带有含塑料过滤器和含塑料过滤器的烟草产品用于烟草制品。
- 从 2024 年 7 月 3 日起,一次性塑料饮料容器只有在整个使用期间塑料盖和盖子都牢固地固定在容器上的情况下才能投放市场。
进一步创新:外国贸易商指定授权代表
另一项创新于2021年7月3日生效,影响到外国生产商和在线零售商。将来从国外到德国进行贸易的任何人也必须遵守《包装法》。受影响的行为者可以在德国任命一名授权代表,为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职责。
一方面是为了确保他了解义务,另一方面,如果这些义务没有得到妥善履行,德国的某个人可以承担责任。
欧盟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