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是什么(货物运输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利益不同)
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和物流责任险的关系
在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众多案例中,货物运输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物流责任险逐渐成为保险界和货运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很多时候承运人以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物流责任险而非货物运输险抗辩,拒绝保险公司对其享有追偿权。很多运输企业或物流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亦不完全清楚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物流责任险的区别,基于上述情况,本文就货运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物流责任险的关系进行如下分析。
一、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
从源头的保障风险来看,实际上两者的差别是巨大的。货运险的保障范围要比承运人责任险宽,这是因为货运险不仅仅保障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且保障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当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货物损失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当然必须要有保险利益)赔偿损失。这里的被保险人一般是指货主,当保险公司向货主支付赔款后,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承运人在意外事故中负有责任,此时在保险公司支付给货主保险赔款后,具有向承运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承运人责任险保障什么风险呢?实际上,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从货物损失原因上就要比货运险狭窄得多。承运人责任险仅仅保障承运人负有赔偿责任的“意外事故”的损失。注意,这里,自然灾害损失是不负责保障的,这是因为国际海商法中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对承运人是免责的,因此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实际上承运人是可以免责的,因此也就不需要承运人责任险启动赔偿程序。
1.保险条款中对于货物运输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定义
货物运输险是为了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而设置。
承运人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货物运输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利益不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所有人具有保险利益,因为货物一旦发生损失,货物所有人会遭受直接经济损失;如果货物安全送达,则货物所有人可以通过出售货物实现预期的经济利益。而承运人具有的保险利益,是指如果货物受损,承运人依照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果货物安全送达,承运人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运输险与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不同
货物运输险的保障范围比承运人责任险宽泛。在货运险中,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的损失。如果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使用自己的资金补偿;如果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且承运人在意外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后,可以向第三者追偿。
而根据《合同法》,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只能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相互享受免责;根据《海商法》,依照国际惯例承担不完全过错责任,即除了不可抗力,还享受更多免责事项。因此,在承运人责任险中,因为在自然灾害损失中,承运人对此是无责任的,故不属于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障范围。
4.如何看待承运人投保货运险
由于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比承运人责任险的范围宽泛,故出现更多承运人投保货运险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如何看待呢?承运人的责任能否得到保障呢?
实践中,承运人代货主投保一直是极为普遍的商业惯例,而承运人此时代货主投保,即投保货物运输险,保险单上往往记载承运人为投保人,货主为被保险人,如果发生货损,货主有权获得保险公司保险赔偿款,而保险公司又可以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过错而向其追偿。这对于承运人是不公平的。
在投保实际过程中,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承运人充分说明投保险种的性质与区别,以便承运人在为自己投保或代货主投保的过程中,可以在货运险与承运人责任险之间作明确的衡量和选择,以避免产生承运人为货主投保了具有货损性质的货物运输综合险,就认为自己造成的交通保险事故全责或部分责任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误解,明确货主与承运人在投保理赔事项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管理及行业惯例,合理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
5.双险竞合
两险是否有竞合的情形?如果货主投保货运险,承运人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出现了因承运人过失导致的“意外事故”损失,货主的保险公司在赔偿了货运险赔款后,向承运人追偿,这时候承运人的保险公司又要对这个追偿损失负责,这样,一旦各家保险公司都大面积了承保了这两种保险,就出现了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互相追偿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国际通行办法,是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签署互撞免赔协议来解决,但由于我国产险行业在货物运输领域还没有发展得如此深入,因此还没有遇到这种问题。
二、货运险与物流责任险
物流保险从宏观上来讲是一切与物流活动相关的保险,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对财产、货物运输、机器损坏等一系列与物流活动相关的保险内容,还包括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货运险是为了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物流责任险是以年为投保单位,保险标的为全部的物流货物,可以避免一票货物一单的承保方式,简化了操作。
货运险与物流责任险的区别体现在:
1.保险责任不同
货运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物流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列明的意外事故。货运险自然灾害可保、盗抢不保,而物流责任险自然灾害不保、盗抢可保。
2.费率计算方式不同
货运险是按照单次投保来计算保费,物流责任险则是年投保,费率是按照承运人一年的运费来计算。
3.赔偿依据不同
货运险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物流责任险是按照承运人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理赔基础。
虽然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工具,如果有损失会有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货物在索赔过程中也需要做很多的事情来配合保险公司。因此,预防风险的意识和在投保的基础上做一些预防措施非常有必要。
不少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物流责任保险缺乏认识,而通过货物运输保险的方式来转嫁风险,这就使得物流企业的保障不够,一旦面临风险,将损失惨重。货物运输保险与物流责任保险的实际应用差异如下:
1)被保险人不同
货物运输保险的被保险人为货主。这种情况下,对于物流运输企业投保货运险存在如下问题:
① 赔款赔付给货主而不是物流运输企业;
②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款后可以向物流运输企业进行追偿;而物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就是物流运输企业,赔款赔付给物流运输企业,货运险不能解决物流企业的赔偿责任。
当货主与物流运输企业同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时候,双方的保险公司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即,货主的保险公司赔付给货主货损的50%,物流运输企业需要将其得到的赔款(货损的50%)赔付给货主。之后,货主的保险公司可以就自己赔付的50%的货损对物流运输企业进行追偿,即物流运输企业还有50%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而物流责任保险承保的就是物流运输企业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遇有追偿的情况下,正好可以使用物流责任保险进行赔付。
2)物流运输企业投保货运险存在拒赔风险
货物运输保险即使是年度预约保单,仍然需要被保险人如实申报每一票货物的金额。而物流责任保险则是一年一份保单,不需要再进行任何申报。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货运险保单,告知被保险人可以按照月份申报运输货物的金额,但是按照保险合同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做到全部如实申报。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申报当月运输货物金额,则保险人可以按照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赔。企业选择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但是如果选择了一份不适当的保险,损失保费成本是小事,没有得到应有的保证就得不偿失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货物运输保险与物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不同的,而且投保错误还会遭遇拒赔,因此物流企业在投保时需要知道购买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物流运输提供最好的保障。
从实际业务操作来看,货物所有人和承运人对于所运输的货物具有的保险利益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因而适用保险条款也是不同的。前者适用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后者适用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货物的保险利益不能转让给承运人,由于保险合同与运输合同责任重叠部分毕竟有限,所以货物运输保险的市场需求并不会因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受影响。另一方面,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也不可能涵盖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全部责任。
在海运中,根据国际提单公约,承运人享有一系列的免责,包括自然灾害、共同海损、管船过失、意外事故等等。承运人只承担由于没有提供适航船舶或者没有妥善保管好货物而使运输货物受损所负的赔偿责任。所以运输货物时,托运人购买货运险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在承运人免责的情况下得到保险赔偿。而且,托运人在购买保险之后,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不必先向承运人去索赔。
承运人责任保险是承运人应该购买的,用来保障承运人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现在有些物流综合险把货运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结合起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从物流到仓储的所有风险都可以提供保障。这种综合险一般适合那些集生产、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企业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