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发国际海运需要货物跟踪单(内附非洲各国所需货物跟踪单)
非洲各国各需什么货物跟踪单?
1.BESC
电子货物跟踪单。是海运清关文件之一。需要办理的国家有喀麦隆、贝宁、多哥。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运往以上国家,或是途径以上国家的货物都必须要办理BESC,如果没有申请此货物BESC跟踪单将被视为触犯所有运往这些国家的条例,并且在目的港收到严厉惩罚。
特别注意,每个国家的BESC都有对应的申请时间限制:
a.喀麦隆规定,正本跟踪单必须与船离港后不超过17天内完成及签发。
b.贝宁规定,正本跟踪单必须于船离港后不超过8天内完成及签发。
c.多哥规定,正本跟踪单必须于船离港后不超过8天内完成及签发。
以上国家,逾期者都必须缴纳罚金。
2.ECTN
中文全称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海运清关文件之一,需要办理的国家有:多哥、刚果(布)、几内亚、乍得、尼日亚、塞内加尔、布隆迪、几内亚比绍、马里、中非共和国、利比亚等。
特别注意:ECTN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将导致之前申请的号码在系统内失效。
3.F.E.R.I
中文名称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或刚果(金)入口货物跟踪号。此为刚果(金)电子货物跟踪单的专属称谓。
4.ENS
ENS是入境摘要报关单,指的是欧洲海关提前舱单规则,主要使用于全部的28个欧盟国家。非洲国家中需要此跟踪单的为尼日利亚和塞拉利昂。
5.BSC NO.
货物电子追踪号,根据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于2007年3月23日签署的关于进口商品检验的流程,所有发货至马达加斯加的货物都必须申请BSC货物跟踪单。同样使用的非洲国家还有科特迪瓦。
6.CNCA NO.
即电子货物跟踪单或船载证明。此为安哥拉货物电子跟踪单。
7.BIC/BIETC
为加蓬共和国政府对所有运往加蓬的货物实际开船后5天内签发BIETC的货物跟踪单。如果出现货位未获得上述文件装船的情况,该货物的收货人和船东都将会被处以重罚,罚金额度根据货值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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