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与航空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区别(海运提单都需要填写哪些内容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海运提单。海运提单在很多时候,我们简称其为提单。一般流程是,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者船方后,承运人需要向发货方开具一套提单,这就是我们说的海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一套提单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常见有1-3份正本。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因此买方应向卖方或者发货人索要全套正本提单。
发货人发货后,可通过银行(跟单L/C或托收结汇)将提单交给收货人,或者直接通过邮递转交给收货人。
收货人应注意提单上的通知方。提单所列货物到港后,船方会通知通知方,再由通知方通知收货人持提单去港口提货。 交货人收钱的时间根据你们商定的结汇方式而定。如果是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提单以及其他议付单据交付银行后,银行审核无误就可以将货款议付给发货人。如果是远期信用证或其他结汇方式就要具体分析了。
▲那么,海运提单都需要填写哪些内容呢?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中国《海商法》第73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而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有所不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在性质作用上有很大的不同,却与国际铁路运单相似。它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收货人提货不是凭借航空运单,而是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帐单。航空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承运人往往也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
●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出口时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航空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航空运单也可用来作为保险证书。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航空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航空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航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类似也有正面、背面条款之分,不同的航空公司也会有自己独特的航空运单格式。所不同的是,航运公司的海运提单可能千差万别,但各航空公司所使用的航空运单则大多借鉴IATA所推荐的标准格式,差别并不大。所以我们这里只介绍这种标准格式,也称中性运单。
▲但是航空运单的填写内容也比海运提单要多很多。
1、始发站机场:需填写IATA统一制定的始发站机场或城市的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11栏相一致。
1A:IATA统一编制的航空公司代码,如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的代码就是999;
1B:运单号。
2、发货人姓名、住址:填写发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
3、发货人账号:只在必要时填写。
4、收货人姓名、住址:应填写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与海运提单不同,因为空运单不可转让,所以"凭指示"之类的字样不得出现。
5、收货人账号:同3栏一样只在必要时填写。
6、承运人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
7、代理人的IATA代号。
8、代理人账号。
9、始发站机场及所要求的航线:这里的始发站应与1栏填写的相一致。
10、支付信息:此栏只有在采用特殊付款方式时才填写。
11A(C、E).去往(To):分别填入第一(二、三)中转站机场的IATA代码。
11B(D、F).承运人(By):分别填入第一(二、三)段运输的承运人。
12、货币:填入ISO货币代码。
13、收费代号:表明支付方式。
14、运费及声明价值费(WT/VAL,weight charge/valuation charge):
此时可以有两种情况:预付(PPD,Prepaid)或到付(COLL collect)。如预付在14A中填入"*",否则填在14日中。需要注意的是,航空货物运输中运费与声明价值费支付的方式必须一致,不能分别支付。
15、其它费用:也有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
16、运输声明价值:在此栏填入发货人要求的用于运输的声明价值。如果发货人不要求声明价值,则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
17、海关声明价值:发货人在此填入对海关的声明价值,或者填入"NCV(No customs valuation)",表明没有声明价值。
18、目的地机场:填写最终目的地机场的全称。
19、航班及日期:填入货物所搭乘航班及日期。
20、保险金额:只有在航空公司提供代保险业务而客户也有此需要时才填写。
21、操作信息:一般填入承运人对货物处理的有关注意事项,如"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托运人提供活动物证明)"等。
22A--22L 货物运价、运费细节。
22A、货物件数和运价组成点(No. of Pieces RCP,Rate Combination Point):填入货物包装件数。如10包即填"10"。当需要组成比例运价或分段相加运价时,在此栏填入运价组成点机场的IATA代码。
22B、毛重:填入货物总毛重。
22C、重量单位:可选择公斤(kg)或磅(lb)。
22D、运价等级:针对不同的航空运价共有6种代码,它们是M(Minimum,起码运费)、C (Specific Commodity Rates,特种运价)、S(Surcharge,高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R(Reduced,低于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货物运价)、N (Normal,45公斤以下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Q(Quantity,45公斤以上货物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22E、商品代码:在使用特种运价时需要在此栏填写商品代码。
22F、计费重量:此栏填入航空公司据以计算运费的计费重量,该重量可以与货物毛重相同也可以不同。
22G、运价:填入该货物适用的费率。
22H、运费总额:此栏数值应为起码运费值或者是运价与计费重量两栏数值的乘积。
22I、货物的品名、数量,含尺码或体积:货物的尺码应以厘米或英寸为单位,尺寸分别以货物最长、最宽、最高边为基础。体积则是上述三边的乘积,单位为立方厘米或立方英寸。
22J、该运单项下货物总件数。
22K、该运单项下货物总毛重。
22L、该运单项下货物总运费。
23、其它费用:指除运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根据IATA规则各项费用分别用三个英文字母表示。其中前两个字母是某项费用的代码,如运单费就表示为AW(Air Waybill Fee)。第三个字母是C或A,分别表示费用应支付给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24-26、分别记录运费、声明价值费和税款金额,有预付与到付两种方式。
27-28、分别记录需要付与货运代理人和承运人的其它费用合计金额。
29、需预付或到付的各种费用。
30、预付、到付的总金额。
31、发货人的签字。
32、签单时间(日期)、地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
33、货币换算及目的地机场收费纪录。
以上所有内容不一定要全部填入空运单,IATA也并未反对在运单中写入其他所需的内容。但这种标准化的单证对航空货运经营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航空货运业向电子商务的方向迈进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结下来,除了二者概念不同、性质不同之外,前面也提到了他们的作用也不相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航空运单
1、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的收据:当托运人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承运之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空运提单的“托运人联”交给托运人,作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凭证:空运提单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所以,空运提单必须由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3、作为运费帐单: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因为它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份正本(Originial-for the issuing Carrier)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
4、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海运提单
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二者的发送方式也不太一样。
空运提单会随着飞机飞走,属于“随机文件”的一部分。空运货物到了目的港之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会有一个“调单”的过程,所谓“调单”就是去指定的地方把随飞机从起运港运过来的空运提单等单据“调”出来,只有拿到空运提单等“随机文件”之后,才可以开始清关。
而海运提单不会随船运走,海运提单只能给发货人,发货人再通过“交单结汇”然后收货人“付款赎单”(L/C信用证条款时)或通过国际快递等途径流转到收货人手上,收货人凭提单办理清关、提货等手续。当然,如果提单做“电放”,就没有正本提单了,也就无需快递。
这里可以注意一点,不同船公司和航空公司的提单样本不尽相同,内容基本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