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需要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需要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产品如下:1、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2、植物检疫审批;3、特许审批;4、过境检疫审批。接下来小编就来给给大家介绍一下。
哪些产品需要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1、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1.1、动物:
1.1.1活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鱼、蚕、蜂等)。
1.1.2动物繁殖材料: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1.2、食用性动物产品(动物源性食品):动物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鲜蛋,鲜奶(含巴氏杀菌乳、生乳和生乳制品,如生乳制成的奶酪、酸奶等),动物源性中药材,特殊营养食品(如燕窝),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不包括:野生水产品、蜂产品、蛋制品、奶制品、熟制肉类产品;
1.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原毛(包括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2、植物检疫审批
2.1、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2.2、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
2.3、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高粱等。
2.4、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
2.5、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
2.6、饲料类:麦麸、豆饼、豆粕等。
2.7、植物繁殖材料: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2.7.1一般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进境前须办理《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农业种苗,农业检疫部门负责;福建省为农业厅植保植检站)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林业种苗,林业检疫部门负责;福建省为林业厅森林防护站)
2.7.2玉米种子、大豆种子、种用马铃薯、榆属、松属、橡胶属、烟属等的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包括试管苗等):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境前须办理特许审批,具体见“特许审批”。
2.8、植物栽培介质:除土壤外的所有由一种或几种混合的具有储存养分、保存水分、透气良好和固定植物等作用的人工或天然固体物质组成的栽培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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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许审批
3.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3.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3动物尸体。
3.4土壤。
*植物检疫特殊审批名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执行。
4、过境检疫审批
过境动物和农业转基因产品。
以上便是哪些产品需要提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