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上各国采购商行骗的套路有哪些
展会上各国采购商行骗的套路如下:第一.比利时:“胁迫加欺诈”逃避债务;第二.法国:“画大饼”骗取巨额货物;第三.土耳其:“不提货”;第四.尼日利亚:骗子与托收银行员工串通非法获得提单;第五.尼日利亚:骗子公司的“大单”;第六. 巴基斯坦:商家的“第二份订单”。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展会上各国采购商行骗的套路有哪些
第一.比利时:“胁迫加欺诈”逃避债务
一比利时采购商向展会上认识的上海企业购买不锈钢无缝钢管等产品。在比利时采购商知道欧盟要对中国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其拖欠中国供货商的货款越来越多,最终达140余万美金之多。供货商多次索要货款,但比利时采购商不予理睬。
在中国供货商非常焦虑的情况下,比利时采购商突然要求供货商出具应收账款仅为70% 的账款单(credit note),并口头承诺其他的30%的货款将在以后的订单中通过加价的形式偿还。中国供应商在无奈的情况下按要求签署并出具了账款单。比利时采购商收到账款单后不再向供货商订货,当然更不会向中国供应商支付30%的余款了。
第二.法国:“画大饼”骗取巨额货物
法国一采购商通过展会建立联系,后续骗取我出口商160余万美金的电子烟及烟液,仅仅支出数千美金的“成本”。法国采购商不断吹嘘欧盟电子烟市场非常庞大,并许诺能很快占领欧盟市场,帮助出口商获得巨额的财富。该采购商不断地向中国供应商下订单,要求发货。供应商发货后要求其付款,该采购商以法国银行办事效率低下等为由不予付款,实在供应商催得紧,通过西联或者银行支付数千美金。
该采购商的订单越来越大,在已经收到170余万美金货物后谎称已通过银行汇款40万美金,要求供应商再发80余万美金的货物。在供应商发现40万美金汇款迟迟不到账的情况下认识到已遭遇诈骗,才决定不再发货。供应商再向法国采购商要求付款,采购商已置之不理。
经过相关机构初步调查,法国采购商已经用骗得的货物在法国开设了8家分店;另外,采购商的主要经办人员有着不良的信用记录,之前其经营管理的数家公司曾因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
第三.土耳其:“不提货”
一些土耳其采购商利用中国企业的信任及土耳其海关有关法规的特别规定实行诈骗。其惯用手段为,通过互联网与企业取得联系后,提出购买商品,并要求以D/P形式付款。待货物抵港后,土耳其采购商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时间。
由于土耳其海关规定货物滞港时间不得超过45天,否则将被没收拍卖,且拍卖时该货物的采购商享有优先购买权。结果,货物都以低价落入这些奸商的口袋。
第四.尼日利亚:骗子与托收银行员工串通非法获得提单
宁波一纺织企业向尼日利亚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值70000余美金,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 at sight)。出口商将提单等单据通过银行快递给当地托收银行First Bank Of Nigeria Plc 某分支机构后,该银行工作人员在尼日利亚采购商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私下将提单等交给采购商。采购商提取货物后拒绝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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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尼日利亚:骗子公司的“大单”
尼日利亚骗子公司大多是租一间屋子,装上一台电脑、一个传真机和一部电话后就开始向中国公司发出一个个“令人心动”的邮件,布下五颜六色的陷阱,当然也有来展会行骗的。他们往往向国际市场经验不足的公司下手,夸大自己的资信,谎称自己是某国际机构,甚至称是联合国机构的商务代理,已获得几百万美元的订单,想与中国的公司合作,要中国公司先寄去样品和定金。
接着又假冒银行的名义向中国公司发邮件,证实他们是银行客户,信誉良好。更有甚者,他们还伪造银行汇票、信用卡和提货单等。如果不认真审核的话,就会落入他们的陷阱而被骗。
第六. 巴基斯坦:商家的“第二份订单”
一些巴基斯坦不良采购商通过互联网或参加展览会找到一些中国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然后通过传真或邮件与之建立起贸易联系。通常情况是第一单信守承诺,及时付款,没有任何推迟和延误,从而获取中国供应商的信任,在中国供应商放松警惕的情况下,第二单就开始诈骗。甚至有不法采购商通过伪造付款证明、利用同当地银行和货代的不一般关系获取原始单据,轻松将货物所有权转移,达到骗取货物的目的。
以上便是展会上各国采购商行骗的套路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