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批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空壳类备案数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电〔2011〕6号)要求,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将对定位在河南省的第十二批空壳类备案数据(见详情附件)进行清理。对逾期仍未进行处理的空壳类备案数据将进行注销清理。
我单位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于2014年12月5日前对实际接入在我单位的空壳类备案数据进行接入办理。
请网站实际接入在我单位的网站主办者(网站负责人本人)在有效期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尽快办理空壳类网站的接入手续:
① 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
③ 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④ 单位公章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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