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条件特殊性。因此,衔接和流动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
五年来,税务部门通过推进大湾区税费服务协同,落实落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高端要素资源不断向湾区集聚。
面对粤港澳三地税制差异,税务部门积极寻求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上的突破,税费服务一体化不断向纵深推进,有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积极探索逐步涌现。
2021年,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2022年,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出台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若干措施;2023年,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税收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着力服务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头号重点任务,提出以智能终端跨境互设、涉税服务跨境互融、涉税征信跨境互认为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服务规则标准互鉴统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
普华永道中国广州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吴昱英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为深化拓展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提供了良好机遇。过去五年,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共治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五年来,在一系列“税动力”的支持下,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互联互通互惠的活力创新之域正在加速构建。
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实行“港人港税”“澳人澳税”……如今,税惠政策聚才作用正突显。
记者了解到,随着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就业创业生活的措施落地,越来越多的高端人才汇聚大湾区。数据显示,如今有超过20万港澳居民在粤工作,累计孵化港澳项目近4800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近5500人。
科技创新是大湾区的重要底色,通过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是《规划纲要》为大湾区量身而定的重要任务。
五年来,大湾区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科技实力跃上新的台阶。“深圳—香港—广州”区域连续四年位列全球创新指数第二,大湾区九市企业采购研发技术服务金额近五年年均增长达21.1%……强劲的创新动能从中可见一斑。
放眼大湾区,依托不断提升的创新能力,以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厚积薄发。数据显示,2023年,大湾区九市新能源车整车制造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5.6%,人工智能产业开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2%,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同比增长7.4%……
这一过程中,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企业发展最直接的扶持,也是企业扎根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2023年,横琴发布企业实质性运营公告,企业享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根据公告,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赋予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已有超30户企业享受南沙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业界专家认为,当前,税收服务“一国两制”的新实践正不断拓展,持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正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