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海关纷纷出台配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国际贸易信心
今年4月以来,海关总署在全国12个省(区、市),17个口岸城市集中开展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记者从海关总署8月31日举行的通报会上了解到,各地积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聚焦地方发展诉求和广大企业关切,联合推出5方面19项改革创新举措。“智慧口岸”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国际贸易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国际贸易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联动接卸”等措施迈上规模水平,如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3.840,0.03,0.79%)关实现“一张大表单”,今年1—7月实现提单申报6.4万票、货物5289万件。
多地海关通过监管模式创新,推动外贸产业升级,推进新业态持续发展。如深圳实施国际贸易进口冰鲜水产品“空中快线”,上海、北京等地完善生物医药研发用药品“白名单”机制,宁波首创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出口前置仓监管模式等。
多地推出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长江沿线和长三角沿海港口实现“联动联卸”,每个标箱货物节约物流成本100元—400元。重庆开行“沪渝直达快线”,水运转关手续办理时间缩短90%以上。青岛开通“中亚直通车”,通达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54个城市。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收费。
据初步统计,今年1—7月,宁波、上海、深圳等沿海口岸已经实现定向降低国际航行船舶引航(移泊)费用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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