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时事 | 跨境电商又一次迎来重磅利好!看看专家们怎么说
近日,华sir关注到海关总署发布的新公告,跨境电商又一次迎来重磅利好!这次政策跟阿里巴巴国际站商家们关系密切哦!具体内容一起看下文吧!
海关总署13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这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在我国外贸领域,跨境电商绝对可以算是“闪耀之星”。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之下,发展依然抢眼。
实际上,我国先前推出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举措。只是,不少企业反映,现有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希望增设B2B出口监管方式代码,实行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出台新规,正是回应市场关切、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务实举措。
新规明确,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长期关注跨境电商发展的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认为,从原来更多偏向监管进口,到如今“9710”“9810”专门监管出口,意味着我国跨境电商领域优进优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从原本更多面向零售进口,到如今明确B2B直接出口监管方式,也是最近几年出口跨境电商B2B规模逐年增长、占据主流模式的结果。”她说,表面上看只是增设了两个代码,背后其实折射出世界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强大需求和中国外贸不可阻挡的强劲活力。
增设两个代码,能量到底多大?
河南保税集团总裁徐平这样形容: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人力等条件下,有了这个新规,业务量可以翻一番。
需要提醒的是,跨境电商企业或者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B2B的监管试点推出,意味着整个跨境电商进一步拓展了领域和空间,基本上涵盖了真实的跨境电商的领域。原来更多的比方说是B2C,现在是B2B2C模式,实际上整个把原来没涉及到、没涵盖到的,基本上都涵盖到了。这意味着我们整个跨境电商有了实质性的拓展。”
业内人士认为,海关总署跨境电商新规,将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发挥跨境电商对于稳外贸保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次试点的10个海关,大部分都在沿海地区,对外贸B2B出口需求较大,有助于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一般贸易出口受阻的问题。这一政策将引导一般贸易企业向跨境电商B2B出口发展,实现一般贸易向数字贸易的发展,是外贸的转型升级。”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李峄表示。
“原来海关的统计当中跨境电商只有‘9610’和‘1210’这些针对个人消费者的B2C的跨境电商统计。这次海关推出新的监管代码,主要是把跨境电商的B2B统计也纳入到海关的独立统计当中,弥补了海关在跨境电商统计方面的一些缺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王健表示。
事实上,在疫情影响下大量大型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B2B出口。阿里巴巴国际站作为全球最大的B2B跨境电商平台,目前正在举办首届网交会,6月8号开幕首日交易总额就同比增长逾40倍。
从地方发布的外贸数据中,跨境电商出口的逆势增长也可见一斑。前5月湖南省跨境电商出口货值达到4.03亿元,达到去年同期的两倍,天津海关称前5月跨境电商出口单量达到75.46万单,超过2019年全年总量。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贸易商协会供应链金融委员会主任洪涛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今年中国跨境电商B2B交易额在全球B2B交易额占比将超过一半。”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有所下降,但新兴业态保持了较快增长。一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就增长34.7%。洪涛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全球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跨境电商具有非直接接触的优势,预计2020年跨境交易额将达到12万亿元,增长16%。”
来源:中国日报网、央广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