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该国注意!签发提单前需提供ACI,违者货物或被退运、罚款,并承担退运成本
为了继续税收和海关改革进程,力求简化和促进埃及贸易、投资程序和规则,埃及日前发布了新的2021年第38号财政部长法令,颁布这项法令是为了明确货物装运前登记程序,引进进口单证中使用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进口产品的新步骤。即在埃及港口实施 “Advanced Cargo Information (ACI) declaration”预报货物资料规定,所有进口的货物,收货人必须先行在当地系统预报货物资料以获取ACI Number,提供给发货人,此(ACI) Number要求强制显示在提单上和舱单上。2021年4月1日开始试运行,2021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均为到港日)。
按照规定,如果无法提供 ACI Number,货物将会被目的港强制退回装运港,还有可能会受到罚款。届时,所有责任和费用由发货人(shipper)承担。此新规将于2021年4月1日(到港日)开始执行。
船公司公告目前船公司太平船务已发布通知,出口至苏科纳(Sokhna)的货物在签发提单前需提供ACINumber。对于正在运往及在途货物,请尽快核查到港信息,如果到港日期在4月1日或之后的,请自行联系收货人补充ACI Number,以避免货物退运及海关罚款。从2021年3月10日(开船日)开始,所有到埃及Sokhna的单,都必须提供ACI Number,否则无法放单 。再次提醒!有货物出口埃及的企业应注意与埃及本地进口商和货运公司协调,务必于货物发运前,在平台完成注册,提交相关资料并取得ACI号码,ACI号码将应用于所有货运单据。
关于埃及2021年第38号财政部长法令
该法令的要点如下: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的电子文件,然后装运至该国,以获得初始海关注册号“ACID”。将“ACID”海关登记号通知进口商,该登记号应记录在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装运单上。在为预登记系统登记海关数据时,在数据录入中使用电子签名,并对数据和文件(包括发票)进行电子登记。
单一窗口系统:埃及建立了对外贸易的单一窗口站点https://www.nafeza.gov.eg,该站点使参与贸易和运输的各方可以在单一窗口提交统一的信息和文件,以满足与货物进出口和过境有关的所有要求。
窗口系统步骤如下:提交文件并填写编码表确定审查和检验日期以电子方式支付费用获得统一发布许可
ACI:该业务是单一窗口系统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该系统依赖于通过窗口站点记录“供应商、进口商和进口货物”的基本数据,从而事先获得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批准。根据海关风险制度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批准,进口商将获得一个注册编号初始海关ACID。这将是供应商发送的单据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没有此类初始参考编号的情况下,发货人将被迫将货物再次退回起运港,并承担退货费用。
ACI实施日期:试点阶段将从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仅对海港),2021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
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一项强制性规定,以便从单一窗口系统中获益,进口商通过在单一窗口网站预先登记的装运货物,进口商可以通过一家获得认可的公司签发电子签名服务。
注册后海关数据的修改:该法令仅允许在获得初始海关登记号后修改装运数据,而不修改供应商或进口商的数据。
注册所需的资料:该法令列出了完成ACI注册的主要数据如下:供应商国家供应商注册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类型性质供应商的电子邮件供应商详细地址货物的数据。进口商品的商品编码(HS code)发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