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出台陆地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新政策
越南政府日前发布关于陆地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第23号决议(23/NQ-CP),提出五项重点任务措施推动陆地边境地区经济发展。
决议指出,越南陆地边界长5000多公里,有多个口岸与中国、老挝、柬埔寨等周边国家相连。越南已在越老、越柬和越中三条边境线建有26个口岸经济区,目前在运营工业园区267个,占全国在运营工业园区总数的36.6%。边境地区水电、火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4%,为巩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贡献。但与边境省份和全国总体水平相比,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缓慢,经济仍以农业为主,工业和服务贸易总体发展较差,缺乏主力产品,竞争力弱,以小额贸易为主,贸易基础设施落后。
为此,决议提出制定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机制和政策;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发挥调动资源;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边境地区生产发展;做好国防安全、社会民生、改善社会福利和边境地区可持续减贫工作等5项推动陆地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具体包括优先从国家预算安排公共投资资金建设边境卫生、教育、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特别是经陆地口岸与毗邻国家相连的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分级放权,压实各级、各部门、组织、个人和人民群众在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策方针的责任;提高国家对民族事务的管理效力和效果,落实民族政策和边境贸易政策;发展社区旅游、边境贸易等经济领域,加强招商引资,合理有效调整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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