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数字市场法案》
当地时间7月18日,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洲理事会批准了《数字市场法案》。该法案将限制被认定为“看门人”的科技巨头的某些行为,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对其进行市场调查并制裁其不合规行为。
根据欧洲理事会官网的一份声明,欧洲理事会当日已通过《数字市场法案》,最终批准其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数字行业而设定的新规则。
声明称,《数字市场法案》为大型在线平台(即“看门人”)明确了权利和规则,确保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滥用自己的地位。“在欧盟层面监管数字市场将创造一个公平和有竞争力的数字环境,让公司和消费者从数字机会中受益。”
“看门人”企业指那些提供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核心平台服务”的大企业,其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或年营业额75亿欧元,还需在欧盟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每年有1万名商业用户。
《数字市场法案》规定,大型短消息传递服务平台必须开放,并在较小的消息传递平台有要求时与其互操作;相关企业只有在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将个人数据用于有针对性的广告;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
根据声明,如果相关企业违反《数字市场法案》,将面临高达其前一财政年度全球年营业额最多10%的罚款以及高达20%的再犯罚款。如果在八年内至少违反规则三次,欧盟委员会可以展开市场调查,并在必要时实施行为性或结构性补救措施。
外媒分析指出,《数字市场法案》规定了大型在线平台的义务,这些公司必须允许商业用户访问他们在平台上生成的数据,允许他们推广自己的产品,并与平台外的客户进行交易。谷歌、苹果、亚马逊、脸书、微软等科技巨头都将受到影响。
为更好地管理数字服务领域,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数字市场法案》和《数字服务法案》两项法案。经过一年的谈判,去年11月欧盟各成员国就法案条文达成一致。今年3月,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该法案达成协议。本月5日,欧洲议会通过《数字市场法案》和《数字服务法案》。预计欧洲理事会将于9月份批准《数字服务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