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设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总数35个
在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宣布将新设2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2015年以来,国家已经批准设立杭州、天津、上海、广州等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取得积极成效,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不过首批主要设在东部大中型城市。
当天会议决定,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择优选择电商基础条件好、进出口发展潜力大的地方,并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设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大多数都位于已开通中欧班列的城市,这有利于引导跨境电商重新规划未来发展,订单更合理地分布于全球市场,同时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
截至今年6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已突破9000列。
李克强总理连续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并多次强调:“千万不能小看跨境电商等新动能、新业态。它们虽然在初创阶段占比不大,但发展势头迅猛,不仅能够方便群众生活,倒逼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而且能够带动物流、支付、快递等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外贸进出口发展。”
李克强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实践中完善配套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打造外贸增长新亮点,保持住我国出口大国的应有地位。
当天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城市政府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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