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剖析丨报复社会,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杭州案”告破了,但媒体和社会大众被勾起的热情似乎并未消退。媒体上、社交平台上的各类惨剧成了大家竞相关注的焦点。
过去的短短几个星期内,这种带着报复社会性质的恶性暴力犯罪,明显呈上升趋势:
杭州杀妻案还近在眼前,
又有南京失联女生被男友杀害埋尸,
还有一例lo娘被男友当街割喉…各种家暴杀人案件层出不穷;
除了亲密关系中发生的,各种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也接连不断,
从贵州安顺公交车在高考当天坠湖,
到17年徐州幼儿园爆炸案,
14年福建闽侯恶性驾车撞人事件,
13年厦门公交车纵火案,
13年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
10年南平小学血案,
再到刚刚侦破的河口一男子杀害邻居7岁女孩…
这些让人心痛的新闻报道,无时无刻不刺痛着每一个人的心灵,当我们在感伤年轻生命消逝,愤怒犯罪分子凶残的同时,更多的是来自灵魂的拷问:
这个时代的人为什么戾气越来越重?
为什么ta们会选择用极端的方式报复社会?
这个时代的人为什么戾气越来越重?
纵观近10年来的报复社会暴力犯罪案,这些案件尽管都是突然发生的,但是罪犯背后的原因绝对不是“偶然”,而是有一个心理形成过程。
第一种
权利丧失,社会关系结构改变
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也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中。
例如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工作的权利,也有结婚的权利;
每个人都充当着儿女的角色,也有机会为人父母,同时也有朋友,有自己的社交圈子。
但是,权利一旦丧失,社会关系一旦被迫改变,就意味着个人发展的受阻,或者人情关系中受到伤害,从而导致对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
例如,贵州公交车司机张某于2016年离异;
福建闽侯恶性驾车撞人事件,犯罪人林建新因对妻子坚决离婚十分不满,心生报复之念;
制造了南平小学血案的郑民生有过多次失败的婚姻;
徐州幼儿园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则是因病失去了教育的机会,而不得已早早就辍学进入社会打工。
找工作的时候也是四处碰壁,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之下,通过报复社会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权利的丧失,或者社会关系结构的改变,往往是个人向社会报复的开端。
第二种
现实刺激,心理状态失衡
当一个人处在长期的负面情绪的作用下,加上本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就有可能使得他们对事情的判断存在片面性或者极端化。
当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希望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而又不得时,已有的负面情绪,如最初的紧张、愤怒、悲伤、嫉妒、孤独,就会进一步过渡到怨恨、仇视、无能感等深度自我毒害的负面情绪,此时他们的心理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报复心理也逐渐形成。
例如,贵州公交车司机张某对政府拆除其公租房不满,投诉无效;
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人冀中星遭遇治安队员的暴力执法导致全身瘫痪,受伤之初冀中星希望通过正当渠道维权。
然而在经历了投诉无果、败诉、多次上访不了了之之后;
厦门公交纵火案,犯罪人陈水总的出生年份因户籍工作人员的失误而被写错,直接影响到了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作案前他为改户口反复奔走,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暴力不能最终解决问题,为什么ta们还是选择用极端的方式报复社会?
鲁迅曾说过:“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一般来讲,报复社会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弱者。这并不只是单说体力上或者社会地位上的弱者。
我上面说的例子,总结起来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感觉自己是社会最底层,无法承受挫折感造成的。
比如,因为感到自己遭受不公,报复社会。甚至还有些人,仅仅因为别人几年前的几句刺耳大实话,就会千里奔袭杀人。
暴力报复是弱者的武器
另一类是真正的社会底层,实在活不下去了。
比如失业,比如一场大病,比如感觉被社会抛弃,比如被诈骗,反正感觉自己活不下去,抱着要死一起死的态度去报复社会。
段金全特大奸杀案
无论是这些自认的弱者,还是真正的弱者。当他受到侮辱或自己努力过后,意识到无法改变自身的边缘地位,于是不再选择顺从,认命。
而萌生极端的反社会心理,他们要用社会来为自己的冤屈或不公“陪葬”。
这就导致了最后公众所看到的悲剧。
其实分析了这么多,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的发展,带给每一个人(大多数普通人)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但是,面对这些问题,大多数人都能够正确、客观地去面对;也都能以一颗平常的心态去对待、解决问题。
而思想行为极端的人,他们更容易把自身的原因推卸到外界和对方,这导致了他们会选择极端化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必然会造成悲剧结果。
这不得不说是个人生命的一场悲哀。
写在最后
暴力的伤害是无底线的,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最关键的是,再大的权力和再多的金钱也无法有效弥补暴力的即时伤害。
在暴力事件频发的今天,关注各种悲剧的同时,我们应该明白一个根本的道理:
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做什么样的人,其实完全在于你自己。
人生的幸福与否,不取决于你身边的社会环境,更取决于你自身,你对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和选择。
人们常说,幸福不止一种模样。
愿所有人都能在自立、自强、自尊、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