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21年7月16日之后,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如果没有欧盟授权代表属于违法行为!
即将发生什么?
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称为《欧盟市场监管法规 2019/1020》)将于2021年7月16日生效。这项新法规要求带有CE标志的商品需要具有位于欧盟境内的人员作为商品合规性联系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欧盟授权代表”)。
本文章介绍了要发生的变化,并提供了一些指导来说明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这些变化。本材料仅供参考,并非法律建议。如果您对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可点击咨询。
这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CE标志并且是在欧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2021年7月16 日之前确保此类商品具有位于欧盟的负责人。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在欧盟销售带有CE标志的商品但没位于欧盟境内的负责人属于违法行为。
在2021年7月16日之前,您需要确保自己带有CE标志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此类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
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需要欧盟负责人?
首先要确认您的商品是否符合CE标志法规。需要带有CE标志的常见商品包括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带有CE标志的商品均受此法规约束。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销售的商品是否需要带有CE标志,建议您联系您的供应商,或者是点击咨询。
欧盟负责人需要做哪些工作?
负责人需要执行以下操作:
- 收集商品的欧盟符合性声明(或性能声明),并确保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机构理解的语言提供证明商品符合欧盟要求的其他文件;
- 在某些情况下,将商品可能引发的任何风险告知相应机构;以及
- 与市场监管机构合作,包括确保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来纠正商品的任何不合规问题。
此外,需要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上或随附文件中提供负责人的联系信息。
我是带有CE标志商品的品牌所有者,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如果您是带有CE标志商品(不含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的品牌所有者,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1. 验证您的商品是否合规: 确保您的商品符合所有CE标志相关要求,并且您已起草相应文件(如检测报告和符合性声明)。您需要向您的负责人提供符合性声明(或性能声明),并能够提供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2. 为您的商品指定欧盟负责人:
欧盟授权代表
直连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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